再次下車,車門嵌合車體的那刻,有種什麼東西也被關上的絕決。

  朋友把頸口的毛扣更拉緊些,保暖的羽毛像花瓣一樣扥住臉。

  這裡的氣溫比較低,鵝白襯得那血紅,還有嘴唇呼出的煙霧,格外飄邈,薄白脆弱。

  我皺眉,有些責備似的,抹過朋友乾裂的嘴唇,我現在發現朋友沒抹護脣膏。

  朋友逕自拿著數位相機,四處拍下最後停留的片刻。


  他,也喜歡拿著相機到處亂拍,以為自己是多了不起的攝影師,誰知道每次抓出來看都歪七扭八,還辯解是藝術我不會懂。

  記憶卡裡面通常都是我的照片,常常會有鏡頭剛對到我,被我轉頭發現,結果模糊而表情畸形的不堪畫面。

  在電腦前面逐張翻閱,我作勢要搶過滑鼠刪除,他卻伶牙俐齒把我格開。


  之後我下意識不讓人拍。

  包括那個在山上的小鎮,那個連菜花女朋友都夢寐以求的教堂庭園儀式,我也不入鏡。


  也許我一點也不想參與他生命中的這個時間點。


  我踏入那教堂,身旁站著朋友,送上多年情誼對等的賀喜。

  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看錯,他看到我抵達時臉上四射的神采,有如慧星的流火殞落劃過的光痕,落入他圓潤的瞳底。

  他的身邊也站了個人,剪裁俐落大方的沉穩禮服卻好像在我心中敲響喪鐘。


  我想,何必如此喜悅。

  即使已然過去,刺眼的定義也還是明白寫在字典上,不變。


  一旁的椅背上掛著那件長風衣,那件加強他短袖T與牛仔褲防禦數值的裝備,然而他身旁的人已經將之拿起,並囑咐他披上。他覆上身旁的人擱置肩膀的手。

  我還記得上面那白淨的手,那時拿著我拚死拚活打工第一次拿到的薪水袋,還有那件外套。


  「嘿嘿,謝謝你的外套囉!」

  明明也沒經過我的同意,明明也還沒答應要讓他隨意花用,但反正本來無論如何都想幫他增添一件保暖的衣服,也就由著他遞回只剩下清脆銅板撞擊聲的信封袋。

  從此即使他耍賴什麼也不加穿地在瓷磚地板上打滾,只要祭出那洗了又洗的衣物,也還是嘟著嘴不亂動讓我套好。

  我低頭扣著釦子時,他臉在羽毛間亂蹭著摩擦生熱,偶爾因為羽毛戳入鼻孔而打噴嚏,再滿臉通紅地揉揉鼻尖,抿起嘴唇。


  我向他介紹與我相偕而來的朋友,十指交扣。

  事實上我是有些緊張的,深怕他發現些什麼,或者更精確地說,是不要他誤解什麼。

  他靈動的眼骨碌碌上下滾動著,不驚愕也不氣惱,秉著設計師一貫的優雅,嘴角自信牽起弧度,一一與朋友和我握手致意。

  那半邊高起的自信,彬彬有禮,歪斜得異常。

  他的笑臉讓我燃起無名的憤怒,一如他莫名的驕傲,彷彿被嘲笑似的,因為什麼理由被嘲笑我不知道,也沒有表現出來。


  當初我跟他走至如此田地,如今我們都已經成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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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稿:2009/06

發表筆名:搖滾存在(Rashy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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